信箱回复内容

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信件详情

主题

对焦作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故意违反法律规定裁判投诉

写信时间

2025-05-08 15:01:17

处理部门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5-05-09 16:30:03

详情

本人为焦劳人仲案字(2025)47号案得代理人,该案已审结,本人有疑问,故,申请了答疑,本案经过了”答疑“程序,答疑人有焦作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王姓科长、吴姓工作人员、参与本案得三名仲裁员及书记员,我本人参与了答疑。答疑问题围绕仲裁得证据采信及举证责任展开。证据采信及举证责任均为法定得程序,非仲裁员得自由裁量权。通过答疑,本人认为,仲裁员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应采信得证据不予采信,不应承担举证责任得一方当事人却承担举证责任,并承担不利后果。本案,本人要求焦作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答疑内容,制作答疑笔录,参与人签字确认之后,移送劳动仲裁监督委员会进行评判。本人答疑均围绕法定得程序要件展开,属于”是与非“得原则问题,并非对仲裁结果不服,请贵机关予以重视。劳动仲裁对象均为劳动者,劳动者属劳动关系中得弱势群体,非万不得已,不会选择仲裁。仲裁得程序合法才能保证实体合法,证据采信和举证责任分配,均为仲裁程序得基本原则,亦属”红线“。如果出现以上问题,其裁判结果必然错误。请贵机关收到本人来信后,尽快予以审查,期望来信回复!

回复内容

戴林林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对你反应的问题我们非常重视,经了解你所反映的问题和你存在的疑惑,劳动仲裁组织了案件的全体人员和对仲裁业务素质较强的骨干进行了答复和解释,你对答疑是否满意,也允许你存有个人的见解和认识。你反映三名仲裁员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案,经核实三名仲裁员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办案的情形。对你提出的要求答疑制作答疑笔录,我们没有找到相关依据,对你的疑惑和答复,可以采取电话沟通解释答复、当面解释答复等,没有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书面答复。对你的疑惑,事后与你电话沟通你也表示满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对仲裁工作进一步监督,如因仲裁员能力素质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仲裁员办案水平和业务技能,如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出,我们将依法严肃处理,再次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和对我们人社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