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辞聘、解聘及行政处分办理及表格下载
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时间:2017-05-18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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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辞聘、解聘及行政处分备案
一、办事项目 市直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辞聘、解聘及行政处分备案 二、办法和程序 市直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作出辞聘、解聘或处分决定→向市人社局报送决定、《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聘备案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备案登记表》等材料→人力资源管理科审查相关材料→办理备案手续 三、办理依据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国家人社部、监察部令2012年第18号)。 四、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齐全,情况清楚 五、申报材料 (一)办理辞聘解聘备案: 1、《焦作市市直事业单位辞聘(解聘)人员备案登记表》4份; 2、个人申请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辞(解)聘文件; 4、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 (二)办理行政处分备案: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备案登记表》3份; 2、受处分人员违纪事实材料1份; 3、单位或主管部门处分决定1份。 六、办理期限 受理后1个工作日办结(即时办理)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收费依据 无 九、受理地点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人社大厦801房间) 十、联系电话 0391-2118978 此外,辞职后个人档案按照档案流动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可以与本人协商,转入人才中介机构,户籍不在本地的,也可按照本人意愿转入外地(户籍地)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