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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保贷款申请表

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时间:2018-08-31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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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保贷款申请表.xls

 

      助保贷款申请表封面.doc

 

     

焦作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助保贷款政策宣传材料

 

一、开展助保贷款工作的意义

助保贷款是帮助我市困难职工实现老有所养的重要民生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文件并组织实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中原银行焦作分行、市众鑫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具体承办。

实施助保贷款能够解决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困难人员中断缴费问题,帮助困难职工渡过暂时性的缴费难关,将众多因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而断保的参保人员重新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范围,保障参保人员权益,使其在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能够正常办理退休手续,按时领取养老金待遇并能适当提高养老金水平,实现老有所养。同时,能够增加基金收入,促进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二、助保贷款的原则

个人自愿申请,金融机构放贷,政府适当贴息,退休归还贷款。

三、助保贷款适用范围

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且中断缴费2年(含2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可纳入助保贷款范围。贷款用于以前年度中断补缴的,此类人员仅限距法定退休年龄1年之内的参保人员。

四、贷款额度和用途

借款人贷款额度合计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贷款仅限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包括用于补缴以前年度中断缴费期间欠费及之后缴费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五、助保贷款利息

借款人在退休前贷款利息由财政贴息,退休后利息由个人负担。助保贷款贴息资金由同级财政纳入年度预算。

助保贷款利率执行放款当日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六、退休后养老金计算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后,采用全省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影响养老金标准的主要因素:省、市社会平均工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俗称工龄)、缴费基数和个人账户储存额。

中断缴费人员申请助保贷款缴费后,可以增加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能适当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

七、贷款流程

1、借款人填写《焦作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险参保人员助保贷款申请表》,与配偶一起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异或丧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交至助保贷款综合业务窗口。

 2、五个工作日后到助保贷款综合业务窗口领取审核后的申请表,到放款银行窗口签定贷款协议。

3、拿贷款协议到人事代理窗口办理社保恢复或转移手续。

4、次月起银行将把所贷款项打入社保指定缴费账户。

八、还款方式

1、自领取养老金当月起,按不低于本人养老金30%的比例按月偿还本息,根据贷款协议规定银行按月从借款人养老金账户中扣缴。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2、借款人有偿还能力的,可选择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银行按贷款实际期限和利率计算利息。

借款人在未还清贷款前死亡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个人账户余额)及相应抚恤金优先用于偿还贷款。

 

业务受理地址焦作市众鑫人力资源公司服务大厅助保贷款综合业务窗口(可乘坐18、19号公交车,市南通路西苑小区楼下),联系电话:3990063。

表格领取地址助保贷款综合业务窗口,中原银行各营业网点。

文件和相关表格网上下载地址

1、焦作市人社局网站(网址:www.hajz.hrss.gov.cn);

2、焦作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网站(网址:www.hajz.si.gov.cn);

3、扫码关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打开“社会保障”板块,在“表格下载”栏可以下载助保贷款申请表。

在“社保查询”平台注册绑定后,可查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缴纳和养老金发放情况,并可及时接收到社保信息变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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