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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医疗保险关系建立

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时间:2017-08-25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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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项目

职工个人医疗保险关系建立

二、办理程序

参保单位或个人提供相应资料→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办理个人参保登记。

三、办理依据

1、《河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务管理经办规程》(豫人社办〔201177号);

2、《关于焦作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的意见》(焦劳社〔2004106号)。

四、申报材料

1、进编卡、调令、介绍信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养老保险手续及劳动合同1份;

3、填写《焦作市建立(恢复)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一式两份;

42寸彩色(医保)照片1张;

五、办理期限

即办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受理地点

市人社大厦二楼服务大厅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2号至4号窗口(基础管理科)

八、联系电话

8826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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