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医疗保险关系恢复缴费
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时间:2017-08-25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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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项目
个人医疗保险关系续保
二、办理程序
参保单位或个人提供相应资料→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办理社会医疗保险续保手续。
三、办理依据
1、《河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务管理经办规程》(豫人社办〔2011〕77号);
2、《关于焦作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的意见》(焦劳社〔2004〕106号);
3、《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焦劳社〔2004〕63号)。
四、申报材料
1、填写《焦作市建立(恢复)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一式三份;
2、调令、介绍信等;
3、养老保险手续、劳动合同书、失业证;
4、身份证原件。
五、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的即办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受理地点
市人社大厦二楼服务大厅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2号至4号窗口(基础管理科)
八、联系电话
8826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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