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拟认定为视同工伤的公示

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时间:2017-08-28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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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张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拟认定为

视同工伤的公示

    

张路,男,1975年8月出生,河南省天鹅型材有限公司职工。

2017年8月3日22时左右,张路在混料车间四楼倒辅料,张满红在混料车间一楼倒主料。张满红到完料并抽到三楼后,物料备好灯一直在亮,无气锤响声和振动回应,张满红到四楼查看情况,发现张路躺在地上,呼唤张路无反应。张满红下楼找领导,途中碰到混料工陈胜利,让陈胜利通知值班领导翟小平,翟小平到场后,发现张路已无呼吸,立即拨打120电话,并让同事将张路从混料车间四楼运到生产车间门口监控室内,120急救车赶到后进行急救,经急救120救护医生确定人已死亡。公司相关领导到场并拨打110报警电话。110通知刑警队、殡仪馆人员到场将张路拉走。沁阳市中医院东院2017年8月5日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亡原因心源性猝死;死亡日期2017年8月3日。

2017年8月4日,河南省天鹅型材有限公司以张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为由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17年8月14日受理。经调查核实,张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的规定,拟对张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认定为视同工伤,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期限: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0391-2118880、2118882、2102816

电子邮箱:jzyibaoke@126.com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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