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时间:2016-09-30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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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人社〔2016〕46号
关于增加12家培训机构为再就业培训、农民工培训
定点培训机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2〕25号)精神,结合我市培训工作实际,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公平竞争、择优确定、合理布局”的原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申请培训机构进行了评审认定,根据评审得分情况以及就业培训工作整体规划和布局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决定增加12家培训机构为焦作市再就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定点培训机构(名单附后)。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定点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职业培训机构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培训机构质量评估,评估不合格或达不到省厅文件培训要求的,及时报请市局取消定点资格。各新增定点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培训内容、课时、程序等方面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
附件:新增加再就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定点培训机构名单
2016年3月25日
附 件
新增加再就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定点培训机构名单
一、市直培训机构(5家)
1、焦作市鑫诚职业培训学校
2、焦作市青铜人职业培训学校
3、焦作市经纬职业培训学校
4、焦作市重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5、焦作市鑫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二、县市区培训机构(7家)
沁阳市(2家):
5、沁阳市泰安驾驶员培训中心
6、沁阳市永信职业培训学校
孟州市(1家):
7、孟州市汽车司机培训学校
温县(2家):
8、温县弘昌驾驶员培训学校
9、温县长城驾驶员培训学校
修武县(1家):
10、修武县金秋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马村区(1家)
11、焦作市光大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