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09-07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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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新形势,近日,市人社局出台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3条举措,拿出真金白银,全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悉,全市人社系统从四大方面推出13条具体举措,打造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人社平台,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关键词:加大用工支持
优化企业用工服务。广泛收集企业用工需求信息,举办线上线下就业招聘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用工难题。
鼓励企业吸纳更多就业。对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对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专中职毕业生及16~24周岁的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的,给予见习补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
关键词:加大引育人才支持
鼓励民营企业引进更多人才(团队)。每年组织开展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评审工作,经评审认定的,按有关政策给予每个人才(团队)50万元至5000万元的项目产业化资金扶持。
支持企业建立完善职称评审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完善职称评审制度,将工程系列化工专业、工程系列机械专业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具备评审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职称评审。开通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中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修订民营企业建筑专业职称评审标准,对民营企业各专业职称申报、评审与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标准、同等对待。
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培训。推进实施“人人持证、技能河南”专项行动。鼓励企业为职工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参加岗前集中培训满24学时以上的,给予企业每人300元补贴。持续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参加与本人岗位职业(工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脱产培训,集中时间24学时以上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每满8个学时给予200元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元。
支持企业开办技工院校。鼓励符合条件的民办高级技工院校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企业倾斜。对申报成功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级重点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分别给予800万元、500万元的项目建设经费。
加大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奖补激励。开展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享受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和焦作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推荐评选工作。
关键词:加大减负发展支持
持续落实援企稳岗措施。实施延缓交纳社会保险费政策。对2021年7月以来受灾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在正常交纳社会保险费且裁员率不超过5.5%的基础上,可以申请缓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3项社会保险费,缓交期限暂定为3个月,缓交期满后根据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可予以延长到2021年年底。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至2022年4月30日。对2021年7月以来受灾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加大小微企业贷款扶持力度。降低或取消贷款反担保门槛,探索建立免担保机制,对优质创业项目免除反担保要求。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财政贴息贷款或400万元的非贴息贷款。
大力扶持个体经济经营发展。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运营补贴等政策支持。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和创业孵化示范载体推荐免担保机制,对优质创业项目免除反担保要求。
关键词:加大服务保障支持
稳定劳动关系。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鼓励支持企业在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采取协商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脱岗培训等方式稳定劳动关系,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
优化人社服务。组织开展“人社服务进企业”专项行动,设立“人社服务专员”,开设“人社政策大讲堂”,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解难题、办实事。深入实施人社系统“局(科)长走流程”活动,大力推行“一网通办”,加快推进“人社服务快办”,重点推进“告知承诺制”,持续压缩政务服务事项法定办理时限,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多项人社业务实现“打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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