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01-10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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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稳就业,既是稳民生、稳人心,也是稳经济、稳社会。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在稳岗扩岗方面有哪些政策?如何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近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就“稳就业18条”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多举措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如何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该负责人介绍,参加失业保险1年(含)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不分级或未明确分级的统一为15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和贷款业务。在中国银行焦作分行提供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基础上,鼓励更多金融机构以更加优惠的贷款利率、更高的贷款额度,为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支持其稳岗扩岗。
激发活力推动就业扩容提质
加强对吸纳就业能力强企业扩岗的政策支持。及时梳理用工规模较大、带动就业能力强的用人企业,确定重点企业名单,配备就业服务专员,提供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等就业服务。该负责人介绍,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除中央补助外,由省与市、县级按1∶1比例分担。继续实施个体工商户“20万元贴息+30万元非贴息”混合贷,最多不超过50万元,其中,20万元享受财政全额贴息政策,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付息;对中小微企业推出150万元+混合贷款政策,最多不超过400万元,其中150万元享受财政全额贴息政策,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付息。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
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以“怀川护工”“怀川码农”等10个市级人力资源品牌建设为抓手,2023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1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7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2.5万人以上。充分利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资金开展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支持。
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提质增效。以高质量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创建为载体,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加快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构建覆盖劳动者求职就业创业全过程、横向纵向互联互通的一体化、数字化平台。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加强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推动主要网约车和道路货运新业态平台公司降低平台过高的抽成比例或者会员费上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保障从业人员合理劳动报酬水平。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免费发布供求信息。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扩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我市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百万岗位护航计划”,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
我市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县(不含)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支持;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按规定提前转正定级。
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我市还加大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支持力度,2023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评选认定一批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示范项目,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支持。选树一批“返乡创业之星”,组织开展“凤归中原”返乡创业大赛,2023年促进返乡创业5000人。
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
《通知》提出,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合理统筹公益性岗位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等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
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开展脱贫人口就业帮扶示范创建活动,评选认定一批脱贫人口就业帮扶示范点,确保全市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稳定在2.4万人以上。
此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做好失业保险金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通知》要求打出‘补、扩、降、返、缓、延’政策‘组合拳’,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市场主体和就业。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困难群众等制定分类措施,提高了他们的就业率,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以焦作未来产业发展需求为重点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提高了求职者的职场竞争力。”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把稳就业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压实各级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稳就业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促进焦作高质量充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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