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公告
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09-07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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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事关广大退役军人的切身利益。近日,市社会保险中心发布《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公告》,提醒我市2015年至2019年办理离队手续尚未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军队退役人员,9月24日前,尽快到相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切实维护自身养老保险权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办公厅统一部署,凡我市接收的2015年至2019年军队复员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及由政府安置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和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均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范围。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流程分两步:首先,退役军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交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军人职业年金交费凭证等原始纸质凭证(本凭证仅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军人提供),到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其中,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军人由本人携带资金的,应当先将资金交接收安置单位,然后到安置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安置到企业的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以及军队复员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到安置地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然后,经办机构对转移信息和资金经核实无误的,即时办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据介绍,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直接影响本人交费年限和退休待遇,关系到本人切身利益。该中心提醒,尚未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的军队退役人员尽快到相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逾期不予办理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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