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时间:2017-07-14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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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有力指导下,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落实“整体工作上台阶、重点工作争一流、特色工作树形象”的要求,发扬逢山开路、遇河架桥和克难攻坚的精神,积极作为、稳中求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焦作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截至2016年底,市人社系统承担的国家和省级试点市数量累计达到10个。分别为:全国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市、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控重点联系城市、全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标准化试点市、全国第二批百城技能振兴专项活动试点市、全国创建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先行城市、全省统筹城乡就业创业试点市、全省创建创业型城市试点市、全省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市、全省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市、全省首家核三平台的居民医保及大病保险信息系统上线试点市,累计获得国家和省无偿支持我市就业、创业、社保、人才等方面资金76亿元。

一、就业创业

坚持把稳增长、保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 9.2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3.0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0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84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5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85万人,累计转移89.19万人。

全年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12148人,办理就业手续9269人,就业率达76.3%。共收集机关、企事业单位200余家2125个见习岗位,为1000名见习生办理见习手续。

全年共组织17.8万人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其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5.17万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0.92万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3.68万人,创业培训0.65万人。获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奖补资金300万元。

全年争取上级就业专项资金1.24亿元,全年新增创业担保贷款7.15亿元;对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代理人员审核发放社保补贴 2660万元,共补贴10462人。实施一村一场招聘会10万岗位送农村等8个转移就业精准扶贫专项行动,探索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之路。2016年,全市人社系统组织用人单位入村举办招聘会194场,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1.5万人。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年五项社会保险(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66.2亿元,比上年增长6.8亿元,增长率为11.5%。基金支出合计63.7亿元,比上年增长4.5亿元,增长率为7.6%。基金结余合计40.6亿元,比上年增长3.1亿元,增长率为8.4%。全年共争取上级社会保险补助资金18.9亿元,比上年增长5.5亿元,增幅为40%。

(一)养老保险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年末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3.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8万人。其中参保在职职工38.6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5.3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万人和0.8万人。调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达到2074.5元,人均增长8.9%,高于全国6.5%的平均水平。

全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88914万元,比上年增长17.3%,其中基金征缴收入214284万元,比上年增长6.9%。全年基金总支出 391657万元,比上年增长8.6%。年末基金累计结存83084万元。

 

                                  单位:万人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年末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万人。其中参保在职职工4.6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2.2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万人和0.7万人。

全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50684万元,比上年增长26.4%,其中基金征缴收入39912万元,比上年增长14.9%。全年基金总支出49763万元,比上年增长19.2%。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3563万元。

 

单位:万元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年末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7.3万人,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40.9万人。

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70203万元,比上年减少0.7%,其中个人缴费14350万元,比上年减少1.6%。全年基金总支出48450万元,比上年减少5.8%。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19581万元。  

(二)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8.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4万人。其中参保在职职工33.5万人,参保退休人员15.3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0.8万人和0.3万人。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03276万元,比上年增长4.6%,其中基金征缴收入100720万元,比上年增长5.1%。全年基金支出95970万元,比上年增长2.7%。年末统筹基金累计结存43006万元,个人账户积累61964万元。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年末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6.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9万人。其中,大学生参保人数6.4万人,全年享受待遇人数 5.4万人。

全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21660万元,比上年增长3.4%。支出20856万元,比上年增长10.7%,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18013万元,比上年增长31%。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1223万元。

2016年12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焦作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将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两种医保制度并轨为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城乡统一的居民医保政策,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三)失业保险

年末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34.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万人。年末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 0.6万人,比上年末领取人数增加0.1万人。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15413万元,比上年减少17.7%;其中基金征缴收入13932万元,比上年减少15.2%。全年基金总支出13844万元,比上年增长13.7%。年末基金累计结存50843万元。

全年为32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2933万元,降低社保费率后减轻企业负担2.6亿元。

(四)工伤保险

年末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35.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9万人。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597人,比上年增加305人。全年认定(视同)工伤1493人,比上年减少95人。全年评定伤残等级人数为574人,比上年减少30人。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7068万元,比上年减少7.6%,其中基金征缴收入6538万元,比上年减少8.8%。全年基金总支出8943万元,比上年增长7.1%。年末基金累计结存3047万元。 

(五)生育保险 

年末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29.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4万人。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6113人次,比上年增加2081人次。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4608万元,比上年减少16.9%,其中基金征缴收入4413万元,比上年减少17.3%。全年基金总支出6755万元,比上年增长42.4%。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9595 万元。

三、公共人事管理

履行公共人事管理职能,公务员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化。

2016年圆满完成公务员录用考试任务,全市共录用、遴选(选调)公务员428人。全年通过网络培训学院培训行政机关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5231人。对2016年新录用的313名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全市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审核批准晋升2649人,其中晋升正县12人,晋升副县233人,晋升正科342人,晋升副科2062人。

2016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4人,招聘特岗教师488名、免费师范生18名,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9名、安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16人。组织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经培训、统一考试、共考核合格2110人,其中一级合格3人,二级合格1290人、三级合格497人、四级合格252人、五级合格68人。审核认定全市专业技术三级岗位7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1人。 

2016年全市接收安置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25人,其中团职军转干部8人,营职以下军转干部17人。安置随军家属36人。为未就业随军家属144人发放经济补助101.2万元。

全年先后组织28项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累计考生57536人次,涉及考点35个,考场1585个。

四、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以贯彻落实人才规划纲要为主线,充分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大人才工作力度。

2016年,推荐3名专业技术人才作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候选人、4人作为享受第二批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候选人、7人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批准40人为2016年焦作市学术技术带头人。

全年各系列高级职称通过514人,中级职称793人;完成11类3892人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查工作。全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1000人。对5万余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进行了审验。

全年全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达1331人,同比增长3.1%。做好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全年接待外国专家16人次,执行引智项目15项,同比分别增长18.8%、33.3%。

 五、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截至2016年底,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

2016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和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2580户次,涉及劳动者17.9万人次。全年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479起,共为3395名劳动者追讨工资等待遇4685万元。其中,为1569名农民工追讨工资等待遇2651.9万元。

2016 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1622件,同比上升30.9%;涉及劳动者2177人,同比上升33.64%;办结案件1562件,同比上升26.1%。案件调解成功率为64.2%,仲裁结案率为96%以上。

六、工资分配

2016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5773元,比上年增加4005元,增长9.6%。2016年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1837元,比上年增加695元,增长2.2%。

全面落实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落实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贴政策,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七、基础建设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加速推进,涉及4个县市区,16个乡镇(街道),共计20个项目;年末全市已建成项目17个,其中县级项目1个,乡镇级项目16个;开工在建3个,其中县级3个。已完成投资1924.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投资371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553.6万元。

年末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80家,其中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6家,社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64家,全年共为1083家用人单位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服务。
   年末累计发行社会保障卡238.6万张;全年“12333”提供综合咨询服务7.2万人次,“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公共服务率100%,访问量290.8万人次。

注:

1.本公报中的有关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据。

2.年平均工资有关数据来源于市统计局。

3.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增量及增长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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