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依法行政 -> 行政许可
焦人社许变字〔2023〕034号-焦作市鑫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准许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7-31 15:41

点击数:


准许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焦人社许变字〔2023034

焦作市鑫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你单位提出的《焦作市鑫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关于变更专业的申请》收悉,我局已于当日受理。经对你校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我们认为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要求。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准许你单位取消培训专业:美容师、育婴员、焊工、计算机维修工、化学检验工、茶艺师、保育师、电工、营业员、餐厅服务员、食品安全员、公共营养师,培训级别:初、中级。

请持本决定于2023814日前到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1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