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8-16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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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园区项目和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开始申报。
为进一步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强化示范带动效应,今年,我市将评审认定一批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和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认定为市级示范乡镇,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市财政给予适当奖补;认定为市级示范园区,市财政奖励10万元;认定为市级示范项目,市财政奖补1万元至10万元,以此带动农民工返乡创业。
8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和单位可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规定,申报示范乡镇,要求培育县级以上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不少于1个、创业示范项目不少于5个;农民工返乡创业享受与其他招商项目同等待遇,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等;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人数占本乡镇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工总数的3%以上,带动就业人数达到返乡创业人数的10倍以上。示范园区是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能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相关服务,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各类特色专业乡镇、专业村(组)、专业园区。申报示范项目,要求经营主体正常经营两年以上,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人以上(含8人)或吸纳农村劳动力人数占员工总数的60%以上。
另外,申报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要求突出助力乡村振兴主题,项目为解决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作出突出贡献,对脱贫家庭增收有较强的拉动作用,带动增收的脱贫户数在3户以上,增收效果明显。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人以上,其中脱贫人员占20%以上。
“在2022年度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河南省分区赛暨“豫创天下”“凤归中原”创业大赛焦作分赛区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可以申报示范园区、示范项目或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30日。我市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或单位可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报。
据悉,示范乡镇、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和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示范资格,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