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09-05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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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申领失业保险金后,对以后找工作会有影响?”近期,网络中这一谣言引起了市民关注,导致一些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不敢申领失业保险金。
先说结论:申领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没有任何影响。失业保险金是单位和个人履行缴纳失业保险金义务后劳动者失业时享受的一项保障生活的基本权利。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是行使正当权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
那么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条件和标准?正解来了: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3个条件:1.参保缴费1年以上。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3.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焦作市人社局将进一步线上线下加大社保方面的宣传,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