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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07-10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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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红旗 

经核查,姓名: 郭红旗 ,社会保障号码: 410802********2515 ,于 2021     6 月至 2023  6 月多享受(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35259.46 元,大写 叁万伍仟贰佰伍拾玖元肆角陆分 。我单位于 2025  5  12 日向您送达了《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您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规定,现责令您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  焦作市社会保险中心        

银行账号:  249408477082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焦作丰收路支行    

附言:郭红旗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刘东升    电话:  0391-211877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焦作市丰收路与政二街交叉口东南角人社大厦  

2025624日通过邮政快递向你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显示拒收,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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