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小国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拟认定为工伤的公示
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0-10-12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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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国,男,1959年1月19日出生,身份证号:410804****01190517,河南鑫豫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至河南众光生态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员工。
2020年6月6日 7时32分,徐小国骑电动二轮车在上班途中,行驶至修武县方庄转盘路口时,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徐小国当场死亡。2020年7月10日修武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修公交认字【2020】第014号认定:徐小国不承担该起事故责任。
2020年6月24日河南鑫豫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徐小国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为由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0年8月19日受理。经调查核实,徐小国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规定,拟对徐小国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认定为工伤。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期限: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0391-2118882
电子信箱:jzyibaoke@126.com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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