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五至二级考核结果的查询通知

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时间:2017-09-25 11:03

点击数:



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五至二级

考核结果的查询通知

 

一、考核结果查询方式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人机对话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豫人社工考[2016]3号)、《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至二级合格人员的确定规则》(豫人社工考[2014]4号文件附件3)和政务公开等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至二级考核结果予以公布。查询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10日。查询网址:http://hn.gkwlpx.com。

二、考核结果复查程序
    (一)人机对话考试成绩在考核结果公布之前已经在考试现场告知应试人员,根据豫人社工考[2016]3号文件规定,原则上不接受查卷。

(二)对缺考、违纪处理有异议的应试人员,以及确需查询试卷的应试人员,应按下列规定申请复查。

1、省直工勤技能岗位各等级的应试人员(即准考证上加盖省工考中心考务部公章的应试人员),对缺考、违纪处理有异议的,以及确实需要查询试卷的应试人员,直接向省工考中心申请复查。

2、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勤技能岗位各等级的应试人员,因缺考、违纪、替考等非成绩本身原因需要查询的,由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考管理部门负责复查。

确需查询试卷的,应向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考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考管理部门集中报省工考中心进行查询。省工考中心查询后集中向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考管理部门反馈查询结果,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考管理部门负责通知应试人员,反馈查询结果。

 3、应试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异议的,应于2017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期间的工作日向相应的工考管理部门书面提出,并在规定时限内,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到指定地点申请复查。

(三)对试卷查询的复查结果,工考管理部门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有关单位和应试人员;涉及缺考、违纪处理的,根据调查核实进展情况,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应试人员。  

                                                

                           2017年9月22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