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1-27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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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8〕46号),通过材料审核和实地评估,对市本级27家就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了质量评估,并对申报的7家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进行了评估验收。现将评估和验收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5家)
焦作市交通技工学校
焦作市鑫诚职业培训学校
焦作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焦作宏亮电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焦作方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二、良好(3家)
焦作技师学院
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技工学校
焦作冶金建材高级技工学校
三、合格(16)
焦作市宏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焦作市腾飞职业培训学校
焦作市时代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焦作市东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焦作市鑫达职业培训学校
焦作市金凤家政服务培训中心
焦作睿杰职业培训中心
焦作市建设行业职工培训中心
焦作市重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焦作市青铜人职业培训学校
焦作市经纬职业培训学校
焦作市惠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焦作市瑞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焦作市韶辉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焦作市鸿运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焦作市静雅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四、未通过评估(3家)
焦作市厦工工程机械职业培训学校
焦作市建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焦作卫生医药学校
五、新增定点机构(7家)
焦作市佳霖职业技能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焦作同裕堂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焦作市静慧鑫职业技能有限公司
焦作市博颂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焦作市顺亿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焦作市新世纪职业培训学校
焦作市思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质量评估未通过培训机构取消市本级定点培训机构资质。质量评估认定合格以上和新增定点培训机构要按照《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规定,严格遵守培训内容、课时、程序等方面的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定期对培训人员进行回访,了解培训人员就业创业情况,并建立健全实名制台账,确保管理规范、培训质量高、绩效评价好。如未按规定执行培训技术指标、培训质量低、绩效评价差的,将取消其定点培训机构的资格。
2022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