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04-21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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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焦办〔2021〕37号)文件精神,焦作大学等8家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补贴标准按照豫人社规〔2022〕2号和焦人社〔2022〕16 号文件规定进行补贴。
焦作大学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我局认定1794人符合补贴条件,按照补贴标准规定,拟向焦作大学补贴资金50.232万元。
焦作技师学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我局认定 1044 人符合补贴条件,按照补贴标准规定,拟向焦作技师学院补贴资金28.256万元。
焦作市职业技术学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我局认定1565人符合补贴条件,按照补贴标准规定,拟向焦作市职业技术学校补贴资金36.644万元。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我局认定667人符合补贴条件,按照补贴标准规定,拟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补贴资金18.676万元。
焦作职工医学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我局认定328人符合补贴条件,按照补贴标准规定,拟向焦作职工医学院补贴资金3.936万元。
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技工学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我局认定57人符合补贴条件,按照补贴标准规定,拟向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技工学校补贴资金0.684万元。
焦作卫生医药学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我局认定1183人符合补贴条件,按照补贴标准规定,拟向焦作卫生医药学校补贴资金14.196万元。
焦作市交通技工学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我局认定焦作市交通技工学校103人符合补贴条件,按照补贴标准规定,拟向焦作市交通技工学校补贴资金1.236万元。
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至4月25日,请予以监督。
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391)2118818、2118958,如实反映或署真实姓名来信反映(以邮戳时间为准)。
来信地址:市人社大厦709室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