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07-28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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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责令退回 多享受 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的送达公告
李英雄 :
经核查,姓名: 李英雄 ,社会保障号码: 410802********003X ,于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4 月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33936.00 元,大写 叁万叁仟玖佰叁拾陆元整 。我单位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向您送达了《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您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规定,现责令您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 焦作市社会保险中心
银行账号: 41050164284409999999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焦作人民西路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刘东升 电话: 0391-211877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焦作市丰收路与政二街交叉口东南角人社大厦
2025年7月18日通过邮政快递向您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因名址有误,无法联系收件人退回。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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