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与失业保险科
机构职能:工伤与失业保险科:贯彻落实国家、省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贯彻落实国家、省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全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协调处理涉及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失业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方案;负责市直统筹单位失业保险的管理及对全市失业保险经办务的指导、监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