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时间:2017-08-24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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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项目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二、办理程序
行政相对人提出拟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查→材料不齐全的说明原因,将材料退还行政相对人→材料齐全合格的,按照工作程序进行上网登记→办理相关手续,上网进行办件处理及归档。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关于河南省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意见》(豫劳安〔1995〕35号);
四、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及方案,详细说明拟实行的工时制种类、工种、生产特点、执行时间和按规定保证职工休息的方式、劳动报酬标准以及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人员名单(3份);
2、《河南省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表》(3份);
3、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4、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受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市人社局窗口
八、联系电话
3568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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