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服务 -> 办事服务指南
劳动事务代理

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时间:2017-08-24 18:28

阅读次数:

一、办事项目

劳动事务代理

二、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存放档案或填写新参保人员表格,办理参保手续→档案接收代理→代缴社会保险费。

三、办理依据

《焦作市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2001年市长令1号)

四、申报材料

1、新参保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参保人页、复印到1A4纸上)、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

2、失业人员失业期满办理人事代理需要提供材料:本人持身份证、失业证、个人档案;

3、直接与单位脱离关系人员办理人事代理需提供材料:本人档案、身份证、11寸近期免冠照片及单位开出的养老、医疗保险费转移单办理存档手续。

五、办理期限

每月10日至20

六、收费标准

人事档案代理费5/

七、收费依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

2、《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焦政〔20092号)。

八、受理地点

1、焦东南路38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人事代理窗口;

2、南通路西苑小区4号楼19-23号焦西人力资源市场人事代理窗口;

3、人社大厦一楼人事代理窗口

九、联系电话

1、焦东:3997257

2、焦西:2625693

3、焦南:18317276775

十、有关说明

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手续在焦西人力资源市场办理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