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服务 -> 办事服务指南
职业技能鉴定

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时间:2017-08-24 18:16

阅读次数:

一、办事项目

  职业技能鉴定

二、办理程序

制定鉴定计划发布鉴定公告组织报名审查考生资格考场准备试卷准备考核实施组织评卷上报考核结果证书颁发归档。

三、办理依据

1、《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6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主席令第69号);

3、《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3134号);

4、《关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98号)。

四、申报材料

考生身份证、照片、学历证书、单位证明。

五、办理期限

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布考试成绩(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成绩以省厅公布成绩时间为准)

六、 收费标准

职业技能鉴定收费

初级   A类  160元/人次

     B类    145元/人次

     C类  125元/人次

中级   A类  190元/人次

     B类  160元/人次

     C类  145元/人次

高级   A类  235元/人次

     B类  220元/人次

     C类  170元/人次

技师              290/人次

高级技师     340元/人次

报名费      5元/人次

七、 收费依据

豫计收费〔20032305号、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豫政〔200852号。

八、受理地点

焦东南路1561号原劳动大厦13楼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九、联系电话

3997218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