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
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时间:2017-08-24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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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项目
职业技能鉴定
二、办理程序
制定鉴定计划→发布鉴定公告→组织报名→审查考生资格→考场准备→试卷准备→考核实施→组织评卷→上报考核结果→证书颁发→归档。
三、办理依据
1、《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6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主席令第69号);
3、《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3〕134号);
4、《关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98号)。
四、申报材料
考生身份证、照片、学历证书、单位证明。
五、办理期限
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布考试成绩(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成绩以省厅公布成绩时间为准)
六、 收费标准
职业技能鉴定收费
初级 A类 160元/人次
B类 145元/人次
C类 125元/人次
中级 A类 190元/人次
B类 160元/人次
C类 145元/人次
高级 A类 235元/人次
B类 220元/人次
C类 170元/人次
技师 290元/人次
高级技师 340元/人次
报名费 5元/人次
七、 收费依据
豫计收费〔2003〕2305号、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豫政〔2008〕52号。
八、受理地点
焦东南路1561号原劳动大厦13楼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九、联系电话
399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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