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社会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04-13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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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调动运用社会宣传载体,大力唱响红色主旋律,营造浓厚的庆祝氛围,现将加强社会宣传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媒体宣传

焦作日报社、焦作广电台要在显著位置、重要时段积极刊播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公益广告。各级各单位融媒体,官方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在首页显著位置同步跟进,共同营造浓厚的庆祝氛围。  

二、屏幕宣传

充分利用街头、广场大屏,商铺门店电子屏和公交车、出租车电子屏,持续播放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公益广告和宣传内容,有效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平面宣传

利用好标语、条幅、灯箱、公交车体广告位、户外广告牌,各单位、各社区、农村板报、宣传栏,农村“大喇叭”等形式各样的宣传载体,做好建党100周年社会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持久性。

四、活动宣传

各县(市、区)、各级各单位要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全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相关活动,同时要认真组织好本地本单位的庆祝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在活动中感受氛围,受到教育。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实施。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实施切实取得社会宣传工作实效。

2.突出主题、注重效果。紧紧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鲜明主题,牢牢把握“党的盛典、人民的节日”基调定位,确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社会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3.提高标准、做好审核。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好宣传内容意识形态关、政治导向关,严格把关审查,确保导向正确,内容健康。

 

附件:焦作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社会宣传标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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