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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0-22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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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个人(委托人)申请、相关单位申报,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认定金新生等123人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0月22日至10月28日,如有异议,可实事求是向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在反映问题时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
举报电话:2118996
通讯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丰收路与政二街交叉口人社大厦 616室
邮编:454150
附件:焦作市病残津贴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