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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苗亚斌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拟认定为工伤的公示

来源:工伤失业科

时间:2025-12-19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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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9月23日受理了苗亚钊申请的苗亚斌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苗亚斌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七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

举报电话:0391-2118882

-盖章

2025年12月19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焦作喜来运输有限公司

职工姓名:苗亚斌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0823********0258

事故简述:苗亚斌系豫HM5151/豫H37T9挂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车主王某建雇佣的司机。王某建和焦作喜来运输有限公司签订了《车辆挂靠合同》,将该车辆挂靠在焦作喜来运输有限公司名下。2025年6月24日,王某建安排苗亚斌和闫某超驾驶豫HM5151/豫H37T9挂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去陕西省府谷县拉货,当日在府谷县装完车后,苗亚斌和闫某超驾驶豫HM5151/豫H37T9挂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去江西送货。22时30分左右,当行驶至府谷县老高川镇万源镁业门前路段时,车辆失控侧翻后与挡墙护栏相撞,苗亚斌经抢救无效后死亡。2025年6月30日府谷县人民医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亡日期为2025年6月25日;死亡原因为创伤性休克。2025年7月2日府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府公交认字[2025]第009号认定:乘员苗亚斌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三条第五款,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的规定,认定被挂靠单位焦作喜来运输有限公司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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