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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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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1-13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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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通过后,只是表明该人员具有了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有经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政策办理聘任后,才能算任职,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一)范围和对象

全市所有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聘任程序

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社职称部门核准。

(三)聘任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上年度职改办审核有指标的单位可以办理职称聘任;

2、单位聘任红头文件;

3、《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登记表.doc》(一式3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点击可下载表格);

4、《焦作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续聘)花名册.doc》(一式3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点击可下载表格)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中级岗提供近4年继续教育合格、高级岗提供近5年继续教育合格);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7、执业资格证书(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提供)。

(四)续聘需要提交的材料

1、单位续聘红头文件;

2、首次聘任时审批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登记表》原件(2010年9月30日前聘任的提供2014年增加薪级工资审批花名册即可,2010年10月1日之后聘任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登记表》原件);

3、《焦作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续聘)花名册.doc》(一式3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点击可下载表格)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近2年继续教育合格)。

(五)聘任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单位聘任红头文件;

2、变更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更换聘任专业类别、降聘等);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变更花名册.doc(一式3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点击可下载表格)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近2年继续教育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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