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6-03-03 17:31
阅读次数: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对我市校园安全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六个一行动”中表现突出的事业单位及个人进行及时奖励。按照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上报等程序,经研究决定,对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等3家单位集体记功,刘飞等9名同志个人记功,张冬雨等39名同志个人嘉奖,现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向我局人力资源管理科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并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91—2118978
电子邮箱:rlzyglk@163.com
附件:校园安全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六个一行动”中表现突出的事业单位及个人及时奖励名单
2026年3月2日
附件
校园安全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六个一行动”中表现突出集体
和个人及时奖励名单
一、集体记功
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焦作市第三十七中学
焦作市职业技术学校
二、个人记功
刘 飞 黄占齐 王全圳 马中崟 张璐瑶
徐广信 张小亮 李江江 张 震
四、个人嘉奖
张冬雨 秦振林 王小明 姚 斌 吴 宁
杨晓蕾 高利利 褚丽君 席正阳 苏东海
董小宾 贺海啸 白由明 宋作军 王吉明
赵佳佳 杨 瑞 王亚民 薛彪彪 李运方
黄 巧 郭玉花 张小亮 王亚飞 王雨欣
赵慧娟 杨士贤 杜彩娟 张晓艳 孔令甫
徐 超 王 妍 陈家辉 李春生 窦红亮
帅泽华 范传祥 刘 巍 王燕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