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焦劳人仲案字〔2026〕第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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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5-09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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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金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李斌伟:
本委已依法受理申请人邓华与被申请人郑州金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河南锦源建设有限公司、李斌伟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案号为焦劳人仲案字〔2026〕173号),请求我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事业损失等。因通过全球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被退回,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逾期不影响仲裁程序进行。本委定于2026年6月23日上午10时00分开庭审理本案,开庭地址为焦作市山阳区焦东南路1561号,原劳动大厦14楼仲裁庭。请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焦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5月6日